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难走的路是爬坡路,脱贫攻坚越往后越难,再加上遭遇疫情,脱贫工作任务更重、难度也更大。尽管不同程度受到疫情的影响,但各地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了各方力量,千方百计把影响降到最低。只要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我们定能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当前,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保障脱贫攻坚战成效,关键是做强产业、做实就业,严防返贫,搞好分类治理,精准打好脱贫的“组合拳”。
强产业。产业发展是脱贫攻坚根本之策,是高质量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克服疫情影响,要在创新扶贫模式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实施提升产业、服务产业、培育主体等措施,保障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以此带动更多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增收目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推动产业提升,充分利用网络互联网技术,围绕当地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品牌产业等,打造数字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通过网上订单生产、网上合作协议、产供销网上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运用物联网技术,积极推动与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建立产销关系,把各类企业的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积极推动网购等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进一步做好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社区、学校和大型市场活动。确保产业稳定,按照贫困户自愿与政府主导相结合,特色与长远相结合等原则,优化贫困户的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适合贫困户的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贫困地区生态优势、产品优势,用好激活农村土地资源,积极培育发展电商等各类业态,提升产业发展实效。提升服务水准,提升产品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抖音等平台,政府搭台、产品唱戏,由政府负责人出面推销农产品,效果明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组建产业扶贫专家服务联盟,通过网络数据库建立更精准的贫困户产业发展“一对一”保姆式专业技术人才帮扶机制,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技术人员能够进行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
稳就业。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出现一定困难。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进一步优化就业扶贫政策,千方百计贯彻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技能扶贫培训、创业扶持、异地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措施,推动就业扶贫成果长效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就业帮扶力度,做实做细贫困劳动力数据库信息,并与人社部门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做好对接,积极开展精准就业服务;持续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做好增收困难且无法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的托底安置工作;健全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积极促进转移就业,积极推动“点对点”对接的方式,积极开展跨地区劳务协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大扶贫车间建设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引进企业进乡入村,吸纳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防返贫。做好政策兜底,建立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因疫因病等意外性因素返贫致贫。健全“底线”制度安排,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意外性返贫农户提供底线的生产生活秩序。对于大病返贫农户,要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强化大病救助,并辅之以残疾救助、特困救助等政策配套;对于收入水平落入到最低收入标准之下的农户,政府无条件地进行低保安排,同时辅之以致富的基础条件。强化“前沿”保障,完善县及县以下农户的疾病防范体系,建立健全农民家庭健康档案,减少因病返贫的几率;推进商业保险与普惠性社会保险的有机衔接、有序对接,通过规范商业保险在乡村社会的操作规程引领农民自愿参加。看好“边缘户”,严把脱贫人口的脱贫关,评估好产业发展,确保选择的产业有特色、能参与、可持续;激活内生动力,明确区分帮扶干部、政策给予和农户自主在脱贫中的责任,加强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内生动力考核力度,确保“扶上马”愿意动,“送一程”自主动。严把脱贫人口的返贫关,构建党员与高风险返贫户、一般性脱贫户、特殊性(因大病、大灾等)返贫户和低收入边缘户的定期走访联系机制,强化村级集体经济与不同类别农户的分层利益联结机制,实行分类的动态性检测和预警,确保既按需设策,又不至于因政策性悬崖引发新的社会不公平。用好政策示范,在“引”上下功夫,通过典型示范进行分层推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乡村能人的的带头作用;通过综合治理,破除攀比习性。在“情”上做功课,在典型示范和组织动员中积极抓取群众的情感导向,充分结合传统的优秀价值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内容编织情感网络连接点,实现以情动人、以文化人,实现经济脱贫、思想脱贫和文化脱贫。 (作者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的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地大分中心研究员。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8BDJ08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