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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5年度奖励津贴的通知
时间:2016-09-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印发修订的突出贡献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地大发[2015]44号)的有关规定,为奖励2015年度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现将奖励津贴统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在我校2015年度教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

2、2015年度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及个人。

二、申报办法

请各二级单位将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送有关职能部门:

1、荣誉奖(非党务、教学、科技系列)、引进人才奖报送人事处。联系人:赵宗庆(行政楼414室),电话:67885036。

2、荣誉奖(党团系列)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陈汉英(行政楼304室),电话:67884334。

3、本科优秀指导教师奖、重大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奖、优秀学术成果奖(教学类)、课程建设突出成果奖、荣誉奖(教学系列)由教务处汇总。联系人:王仲停(教务处实习科),电话:67885009。

4、争取重大科研项目奖、优秀学术成果奖(科技类)、专利技术奖、科研基地建设奖、荣誉奖(科技系列)由科学技术发展院汇总。联系人:王肖戈(行政楼426室),电话:67885082。

5、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科建设突出成果奖由研究生院汇总。联系人:于晓舟(研究生院101室),电话:67885151。

6、教学实验室建设突出成果奖由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汇总。联系人:彭晶(行政楼420室),电话:67885062。

7、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等成果奖由校团委汇总。联系人:黄蕾(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电话:67883514。

三、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请各二级单位将获奖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各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汇总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汇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奖励津贴至各二级单位,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发放到相关集体和个人。

特此通知

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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